小型微利企业是指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下的企业,2008年起国家开始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1.优惠税率
- 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比一般企业税率低了5%。
- 2.超过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一定比例部分的所得可以结转到以后年度
- 当小型微利企业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时,可以将超过部分按50%的比例结转到以后年度。
- 3.少交的税款可以在以后年度补缴
- 小型微利企业当年结算后发现未足缴纳的税款,可以在以后年度补缴,但每年补缴的税款不得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50%。
- 4.与投资在若干省、自治区、直辖市鼓励发展的行业的企业合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在合并后的10年内减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通过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可以明显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利润。因此,如果你的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不要忘记享受政策带来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