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教育厅消息,为使学生们更好地享受假期带来的放松和休息,江苏决定从2023年开始,将开展学生放假带班工作试点,实现带薪休假的同时,多元化满足家长对孩子寒暑假管教的需求。此次试点的开展范围涵盖当前中小学正在开展的一切形式的带班工作,覆盖所有年级。
具体放假时间将安排如下:
- 寒假:1月20日-2月5日(农历腊月二十五至正月十二)
- 暑假:7月15日-8月31日
- 中秋节:9月18日-9月20日
- 国庆节:10月1日-10月7日
- 元旦:12月30日-1月1日
除上述时间外,学生可享受全国法定节假日的假期。同时,学校还应当为未享受带薪休假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人员,在课余时间组织补休;已享受带薪休假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人员,在应当假期内累计超过3天的,应当流于年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