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地方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防范和纠正司法机关工作中不正之风、侵害人权、群众利益以及其他形式的滥用执法权力,我国设立了巡回检察组。
巡回检察组是以人民检察院为主体,由检察官、辅助人员组成的,定期或不定期巡回到自己分管区域范围内的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协助地方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加强对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
巡回检察组成立旨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推动“阳光司法、公正司法”,让法治在每一个角落发光发热,使司法公正得到更好的维护和实现,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得到更好的体现。
为了加强对地方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防范和纠正司法机关工作中不正之风、侵害人权、群众利益以及其他形式的滥用执法权力,我国设立了巡回检察组。
巡回检察组是以人民检察院为主体,由检察官、辅助人员组成的,定期或不定期巡回到自己分管区域范围内的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协助地方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加强对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
巡回检察组成立旨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推动“阳光司法、公正司法”,让法治在每一个角落发光发热,使司法公正得到更好的维护和实现,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得到更好的体现。